咨询热线:

13367251976 18251395999
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食堂承包动态 核心业务 食堂展示 食堂托管案例 食堂承包荣誉/span> 联系我们
您的位置: 首页>> 新闻中心

宜昌食堂承包:饭菜搭配禁忌!!!

发布时间:2018-02-11    文章来源:湖北汉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    浏览次数:

www.hscy.com.cn宜昌食堂承包:饭菜搭配禁忌!!! 

米饭作为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主食,面临着许多的搭配,但是你知道吗,有一些食物同米饭还是有搭配的禁忌,想要搞明白,和宜昌食堂承包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!

 

  1、大 米

 

  大米不宜与马肉、 蜂蜜、苍耳同食。

 

  2、鸡 蛋

 

  鸡蛋不宜与糖同煮;与糖精、红糖同食会中毒;与鹅肉同食损伤脾胃;与兔肉柿子同食导致腹泻;同时不宜与甲鱼鲤鱼、豆浆、茶同食。

 

  3、猪 肉

 

  猪肉不宜与乌梅、 甘草、 鲫鱼、 虾、鸽肉、 田螺、 杏仁、 驴肉、羊肝、 香菜、甲鱼、菱角、 荞麦、 鹌鹑肉、 牛肉同食。食用猪肉后不宜大量饮茶。

 

  4、牛奶

 

  牛奶与瘦肉不合适同食,因为牛奶里含有大量的钙,而瘦肉里则含磷,这两种营养素不能同时吸收,国外医学界称之为磷钙相克。钙磷最佳比为1:11:1.5之间,此时互相促进吸收。

 

  5、胡萝卜

 

  酒与胡萝卜不宜同食,会造成大量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,而在肝脏中产生毒素,导致肝病;另外萝卜主泻、胡萝卜为补,所以二者最好不要同食。

 

  6、紫菜

 

  紫菜不宜与柿子同食;不宜与酸涩的水果共同食用,易造成胃肠不适。



  • 武汉食堂承包公司

    扫码快速访问

版权所有:湖北汉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    Copyright©2013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人:孟经理      联系电话:13367251976    鄂ICP备13014487号-1 鄂公安网备 42011202001172号